征求意见须知

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中锻协标委会组织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向使用本标准的生产者、管理者、研究者、检验者及其他有关科研单位、生产单位、用户单位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形式为信函和/或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下发《中国锻压协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截止日期内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个自然日。
标准起草工作组(人)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和处理,汇总成《中国锻压协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对不予采纳的意见明确说明理由。
标准起草工作组按反馈意见的汇总处理结果修改标准稿和标准编制说明等文件,形成标准送审稿。

在线征求意见
在线征求意见只是适应于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的生产者、管理者、研究者、检验者及其他有关科研单位、生产单位、用户单位等都可以通过网络返回意见。
最终由标准起草工作组(人)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和处理,汇总成《中国锻压协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